2018-08-23
一、 職稱:兼任華語教師。
二、 資格:
1. 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碩士學位以上者(國外學歷者須為教育認可之大學、畢業證書須經駐外單位認證)。
2. 具備以下資格者優先考慮:
(1)通過教育部對外華語教學能力認證考試,持有合格證書者。
(2)華語文相關系所畢業。
(3)修習華語文師資培訓課程100小時以上者。
3. 能配合中心授課時段。
三、 待遇:
1. 依本中心華語教師鐘點支給辦法支給鐘點費。
2. 享勞健保及勞退儲金。
四、 檢附資料:
1. 個人詳細履歷表(含照片)
2. 自傳(含從事華語教學之動機、理念、感想等)
3. 碩士學位以上畢業證書影本
4. 部定對外華語教學能力證書影本
5. 華語教學相關進修時數、修課證明
6. 《視聽華語》或《500字說華語》任一課之完整教案設計
五、 請於107年9 月 2 日 前以電子郵件或掛號寄達(應徵資料恕不退還)
電子郵件:請寄至「eagletuwhit@just.edu.tw」,
主旨請註明「應徵兼任華語教師-(應徵者全名)」。
掛號郵件:請寄至231新北市新店區安忠路99號
景文科技大學 教務處 華語文中心收
信封上請註明「應徵兼任華語教師」
六、 聯絡人:電話(02)8212-2000分機3221 劉小姐